| 1—9月全市商贸行政执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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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0-26 14:36 文章来源:重庆市商业委员会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1—9月,全市开展酒类执法检查2588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9209人次,检查酒类经营者(酒厂、市场、批发、零售、餐饮、娱乐等场所、单位和个体户)26310户,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10件,罚没金额384710元,没收假冒瓶装酒7201瓶。3月25日在南岸茶园工业园区进行了一次公开销毁假冒酒活动,共销毁假冒酒4618瓶,货值100万余元。
截止9月底,全市开展生猪屠宰执法检查8724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7752人次,查办违法案件127件,取缔私屠滥宰窝点6个,捣毁生猪注水窝点8个,取消定点屠宰资格1个,没收肉品17431公斤,没收违法所得146988元,罚款423510元。
截止9月底,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共组织开展各项检查及抽查415次,出动执法人员2172人次,对2235户粮食经营企业进行了检查。共查处违法经营涉粮案件125件,其中:责令整改105件;警告15件;经济处罚5件,罚款金额0.36万余元,有力地打击了粮食经营中的不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全市粮食流通正常秩序。
商务部将我市列为全国商贸领域综合执法试点单位,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全市确定万州、涪陵、黔江、渝中、江北、南岸、巴南、合川、南川、江津、垫江、开县、云阳、奉节、荣昌、武隆、彭水等17个区县为试点单位,组织开展商贸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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