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津区提前一季度完成家电下乡全年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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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0-26 15:04 文章来源:重庆市商业委员会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江津区家电下乡销售截止9月30日,共销售家电产品6.25万台件,金额10488万元,销售汽车摩托车9985台,金额5028万元,合计销售金额15516万元, 兑现补贴金额1100余万元,提前一个季度完成了重庆市家电办下达给该区的全年销售目标任务。
一、高度重视,保障有力。江津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家电下乡,多次听取商贸委、财政局等部门的汇报,下发了《江津区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副区长李祖明为组长,区财政、商贸、宣传、国税、地税、工商、质监、农村信用联社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全区家电下乡工作指导协调组,负责协调解决家电下乡的日常工作,指导、督促家电下乡工作的开展。
二、广泛宣传,稳步推进。江津区家电办多次召开了各镇街和销售企业(代理商)家电下乡工作会议,进行宣传布暑,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利用标语、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政策,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通过巡回指导,帮助销售网点统一制作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设立专柜,统一印发家电下乡宣传资料10万份,张贴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使之速迅开展销售工作,及时登录销售信息。
三、及时开展“两个一”直补程序试点。江津区“两个一” (即农民只在一个单位申报,只要手续符合一个工作日内就可得到补贴)直补程序的试点工作,做到及时安排部署、及时组织培训、及时进行宣传、及时开展督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等“五及时”,确保了这一惠民便民政策很快得到落实,有力地推动了我区家电下乡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家电下乡工作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要求,立足部门实际,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团结协作。财政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发放补贴资金;税务部门积极落实家电下乡专票政策,调动销售单位积极性;工商、技监部门认真查处销售环节中的违规不法行为,保证产品质量;纪检、公安部门认真维护集中销售现场秩序,着力营造安全有序的购销环境;商贸委周密组织,并组成工作组对全区家电下乡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共同营造了家电下乡工作的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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