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国庆中秋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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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28 16:32 文章来源:重庆市商业委员会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渝商委发[2009]161号
各区县(自治县)商贸流通管理部门:
60周年国庆即将来临,长假期间又适逢中秋佳节,双重喜庆,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至关重要。为确保安全,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现就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 加强领导,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各区县商贸流通管理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切实增强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对本行业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周密部署,再安排,再布置,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搞好宣传,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各级商贸流通部门应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积极利用各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常识、食品安全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管,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三、突出重点,强化食品安全关键环节和部位的监管
抓关键环节。结合节日消费特点,抓好自身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重点加强生猪屠宰及酒类商品流通的监管。抓重点部位,以城乡结合部、农村乡镇、人群集中场所为重点部位。抓要害场所,以生猪屠宰、酒类商品流通单位等为重点,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监督和检查,依法严肃处理私屠滥宰和病害猪、销售假冒伪劣酒等违法行为。
抓执法监督。要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及时解决公众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对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要及时依法查处。依法取缔证照不全的私屠滥宰场所、酒类经营单位,加大对要害场所的检查力度,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要责令其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置。各单位要及时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重点监管环节进行检查、抽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四、强化值班,保障信息畅通
加强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设立24小时值班、投诉和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告。要保障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反馈,确保对各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消费投诉、举报的及时处理。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一旦有事,按照程序分级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区县商贸流通管理部门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以电子文档形式于10月9日前报市商委市场秩序处。
市商委值班电话:63895469
E-mail cq56005wx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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