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重庆市服务业统计抽样调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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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0-14 15:37 文章来源:重庆市商业委员会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渝商委发〔2009〕167号
万州、涪陵、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北碚、万盛、渝北、巴南、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铜量、大足、荣昌、忠县、开县、秀山、酉阳、彭水等区县(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
为调查了解我市服务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以及为即将建立的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积累经验,市统计局在全市范围内选定了部分区县和部分服务业企业(见附件1)作为统计调查的试点单位。请你们按市统计局《关于开展重庆市服务业统计抽样调查的通知》(渝统函〔2009〕52号)要求,落实专人组织试点企业开展统计调查。市商委将把此次调查纳入近期下拨的统计监测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报表报送要求:本调查为一次性调查,报告期为2009年1-8月。报表上报时间:2009年10月25日前;上报方式:以电子版或传真、邮寄报市商委市场运行监测处。
联系人:魏亚蓉、刘玉洁 联系电话:63851902
传真: 63874746 邮箱:cqswtjxxc@163.com
附件:1.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
2.统计指标解释
3.重庆市服务业统计抽样调查企业名录
4.要经济指标表(F204表)的主要审核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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